依淡江大學學則規定,大學部各系學生修業年限除建築學系為五年,二年制在職專班為二至三年,其餘均為四年,得延長二年,但修習教育學程學生,因教育實習課程之需要,應提出申請經核准後,得另增加延長半年;身心障礙學生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年。因懷孕、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,得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,經核准後,得延長修業期限至多四年。畢業應修學分數除建築學系至少須修滿一百四十三學分、二年制在職專班至少須修滿七十二學分外,其餘各系至少須修滿一百二十八學分

      

註:體育課程、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(二)、「進修英文」、未來學學門 的「經濟未來」及社會分析學門的「經濟學概論」等不列入畢業學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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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 : 2024/07/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