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
    一、旨揭助學金申請程序係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,連同規定應繳文件,於112年3月17日前送繳各系轉送各院初審排序2至3名,並請各院協助於112年3月27日前送至生活輔導組B421彙辦,逾期不予受理,若無學生申請亦請回復告知。

    二、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詳如附件1、2。

    三、業務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何昭儀約聘行政人員,分機3776。

    四、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:優質教育連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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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更新日期 : 2023/06/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