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
一、旨揭助學金申請手續: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,連同規定應繳文件,於10838日前送繳各系轉送各院初審排序23名,並請各院協助於108320日前送至生活輔導組彙辦,逾期不予受理無學生申請亦請回復申請名冊告知。

二、申請辦法、申請書及申請名冊詳如附加檔案。

三、業務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宋念瑾組員,分機2217


建議最佳瀏覽 Microsoft IE 10 以上/Google Chrome/Mozilla Firefox 或相容W3C網頁標準之瀏覽器

更新日期 : 2024/04/25